郑州的刑事律师不少,但真正把“取保候审”当作主攻方向、常年扎在侦查阶段前沿的,其实并不多见。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石闯,警校毕业后在公安系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多年,之后转型做刑事专业律师,执业十五年只做刑事案件。这段“从侦查到辩护”的经历,让他在取保候审这件事上,有着与多数同行不太一样的切入角度。
为什么取保候审要趁早
很多家属找到律师时,第一句话往往是“人已经被抓进去好几天了,还有没有办法”。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通常就在刑事拘留后的三十七天之内。这段时间里,公安机关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要在七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石闯律师的习惯是,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摸清案情脉络,同时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争取在批捕环节之前就把工作做在前面。
他常说,取保候审不是递一张纸那么简单。案子处在哪个阶段、涉嫌什么罪名、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什么位置、有没有前科、社会危险性如何评估,这些都要在申请材料里讲清楚。因为熟悉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的内部操作规范和流程,他知道办案人员关注什么、顾虑什么,沟通起来少了很多绕弯子的环节。
一个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有一类案子,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石闯律师办理过一起情侣之间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先期被羁押。接手后,他快速推动双方沟通,促成被害人谅解,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他又积极争取自首情节的认定,结合婚恋纠纷这一特殊起因、积极赔偿、真诚悔过等情节,在检察听证环节向听证员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听证评议顺利通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没有留下刑事案底,也保住了原有的正式工作。
类似这样在检察环节争取到不起诉结果的案子,在他的执业经历中还有不少。比如一起销售假药案,他在侦查黄金三十七天内介入,通过证据梳理和法理抗辩,指出案件证据瑕疵、情节轻微,成功争取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变更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经审委会研究,当事人被适用缓刑,罚金按法定标准判处。
不只是“把人保出来”
在石闯律师看来,取保候审只是辩护工作的一个节点,不是终点。有些案子,取保之后还要继续往不起诉、撤案或者缓刑的方向推进。他曾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家属原本的心理预期是四十万元以内达成和解。他通过精准谈判、平衡双方诉求,最终以十八万元取得两名被害人完全谅解,同时积极争取自首认定、办理取保候审,并持续向公检机关论证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当事人实现了彻底无罪的结果。
还有一起盗割通讯电缆案,三名当事人最初被指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法定刑期三至七年。他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结合电缆使用范围、危险程度、实际危害后果,论证行为并未危害公共安全,成功争取检察院不予批捕,三人全部取保候审。后续持续沟通辩护,认定自首情节,重罪变更为盗窃罪,三名被告人最终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专业方向决定辩护深度
石闯律师的专业领域集中在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掩隐罪、行贿受贿、非公行贿受贿、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涉税类犯罪的辩护。这些罪名有一个共同特点:证据材料多、金额认定复杂、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取决于细节。他办理过一起销售假烟案件,两次打掉审计报告,把犯罪金额从五十七万元降低到二十三万元,刑期从六年降到二年七个月,罚金也相应减少。还有一起郑州航空港区某手机大厂前高管被控挪用资金三百三十九万元的案件,当事人在经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后羁押七个月,最终在检察院认罪认罚阶段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结果。
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对案件走向的判断和对办案节奏的把握。石闯律师的办公地点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对于正在为家人或自己寻找刑事辩护帮助的人来说,找一个真正熟悉侦查逻辑、能把取保候审做深做实的律师,往往比找一个大而全的律所更实际。